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倡导和建立大学生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宣传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区高校开展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5〕13号)的文件精神,确保我院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本学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经学院研究,结合当前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诚信档案及信息平台简介
大学生诚信档案涵盖大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教育教学的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培训经历、任职记录、实践实习、勤工俭学、工作履历、证件证书、境内外交流)和学生在校记录(学习成绩、毕业评语、在校评奖评优记录、违纪违规记录、助学贷款记录)等。
根据上级要求,各高校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使用的网络信息服务支持平台,是由广东上下五千年资信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运行模块,网址:www.5000aaa.com(诚信档案——社会一体化公共平台)。
二、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的方法步骤
(一)学院成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内蒙古教育厅对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整体工作部署和统筹安排,经学校研究,成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子波
副组长:刘国栋、侴金贵、王淑新、王汉杰、丁怡颖、包福利、朱小辉、王晓军、崔海虎、潘志勇
成 员:各系学管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及学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刘国栋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计财处、安保处、网络管理中心指定专人组成,并把名单报至学生处。
联系人:侯文静,联系电话:13484762555
(二)成立建档工作小组
成立以学生工作处领导、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负责人、学管干事、班主任组成的建档工作小组。在建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在平台校级管理员授权范围内,负责各自权限范围内具体流程的操作。
(三)任务分工
1.学生工作处:
(1)负责全院开展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组织、建立及管理工作。
(2)负责培训各系部开展建立学生诚信档案业务知识。
(3)负责收集整理学院各部门提供的学生诚信档案资料。
(4)负责与自治区教育厅、平台提供方、各部门、各系部的联系沟通及协调工作。
(5)负责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前期宣传工作。
(6)负责提供学生违纪受处分情况。
2.安保处:负责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学生的相关信息。
3.教务处:负责提供建档所需学生学科成绩及其相关信息。
4.计财处:负责提供欠缴学费学生的相关信息。
5.团委:负责在全校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的前期宣传,提供校级学生干部任职情况和参加社会实践的相关信息。
6.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提供和保障校园网络服务,同时配合各部门做好数据导出。
7.各系部:
(1)负责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的意义和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2)负责组织学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组织发动学生登录激活个人账号、信息采集及网上录入信息,查看、核对本系部导入的个人信息。
(3)在“知情审核”框架内,弹性审核学生个人录入信息。
(4)负责完善学生相关信息(评优、评奖助、证件证书、毕业评语、培训经历等),及时审核学生信息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工作程序
为确保我院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在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拟分为6个阶段开展此项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2015年11月上旬完成
召开学院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协调会,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院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区高校开展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5〕13号)的文件精神;二是研究布置我院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方案及讨论修订相关规章制度等。三是安排各系部报送辅导员(班主任)相关信息,协调网络管理中心报送学生基本信息。
第二阶段:集中培训,2015年11月中旬完成
参加培训的人员主要是各系部负责此项工作的学管干事、机关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等;通过培训使大家能够熟悉掌握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工作流程,正确使用和操作学生诚信档案信息工作平台等。
第三阶段:校方信息批量采集,2015年11月下旬完成
根据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中——校方信息指标模块,学生处、安保处、教务处、计财处、团委、网络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需批量提供学习成绩、毕业评语及相关信息、在校优良记录、在校不良记录以及助学贷款记录等信用信息内容,并交由学生工作处汇总。
第四阶段:宣传发动学生录入,2015年12月上旬完成
各系部要通过板报橱窗、校园网络、主题班会等宣传方式,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建立诚信档案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功能作用,鼓励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配合做好建档工作。
各系部组织学生通过诚信档案公共平台,认真填写各项个人信用信息。学生在录入个人信息时,不能捏造事实随意录入,要确保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五阶段:各系部审定学生提交的信用信息,2015年12月中旬完成
根据“知情审定”的原则,各系部诚信档案建设的专(兼)职管理员负责审定学生提交的信用信息。
第六阶段:总结,2015年12月下旬完成
学生处召开大学生建档阶段工作总结会议,督促学生继续核实、完善各自诚信档案信息,将建档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与诚信档案公共平台进行协商,给予圆满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是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宣传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联合统一安排,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尽早谋划,合理安排,统筹兼顾,要积极稳妥、快速高效地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主题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认识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长远意义和积极作用,努力在校园中形成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新风尚。
(三)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时间紧迫、涉及面广,在实施建档过程中,学院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并指定对口科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系部在具体工作实施中,要指定责任心强,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的专人负责;要统筹安排、合理分工,严厉禁止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附件(电子版已发至学生管理群):
1、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信息填写样表
2、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样表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考核表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