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进一步规范各类仪器设备、试剂药品和安全设施的使用操作,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
(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使用,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储存。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要按环保规定处理。
(二)在实验中尽量采用无毒或少毒物质来代替毒物,或采用较好的实验方案、设施、工艺来减少和避免在实验过程中扩散有毒物质。
(三)实验室应装通风排毒用的通风橱,在使用大量易挥发毒物的实验室,应安装排风扇等强化通风设备;必要时也可用真空泵、水泵连接在发生器上,构成封闭实验系统,减少毒物在室内逸出。
(四)遵守安全防护规程,绝对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在实验室的冰箱内存放食物。实验操作时应穿戴好防护衣物和防护眼镜,实验完毕及时洗手,生活衣物与工作衣物不应在一起存放。
(五)在实验室无通风橱或通风不良,实验过程又有大量有毒物逸出时,实验人员应按规定分类使用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不得掉以轻心。
(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使其保持能正常使用状态。
二、剧毒品、易制毒品安全
(一)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二)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双人领取、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本帐、双把锁制度,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
(三)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实验人员(教师)必须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有两人以上操作,做好实验记录备查。
(四)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领取剧毒品、易制毒品。并只限当天一次性用量,
(五)剧毒品使用后的废液、废渣等,必须按环保规定集中存放,统一处理,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
三、易燃气体安全
(一)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最好在室内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二)在使用易燃气或在有易燃气管道、器具的实验室,应开窗保持通风。
(三)当发现实验室里有可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阀门。同时撤离疏散人员并迅速开窗,检查泄漏原因并及时修理。在未完全排除前,不准点火,也不得接通电源和
使用手机。特别是煤气,具有双重危险,不仅能与空气形成燃爆性混合物,并可致人中毒、死亡。
(四)检查易燃气泄漏处时,应先开窗、通风,使室内换入新鲜空气后进行。可用肥皂水或洗涤剂涂于接头处或可疑处,也可用气敏测漏仪等设备进行检查,严禁点火试漏。
(五)如果由于易燃气管道或开关装配不严,引起着火时,应立即关闭通向漏气处的开关或阀门,切断气源,然后用湿布或石棉纸复盖以扑灭火焰。
(六)实训实验人员离开使用易燃气的实验室室前,应注意检查使用过的易燃气器具是否完全关闭或熄灭,以防内燃。室内无人时,禁止使用易燃气器具。
(七)使用煤气时,必须先关闭空气阀门,点火后,再开空气阀,并调节到适当流量。停止使用时,也要先关空气阀,后关煤气阀。
(八)临时出现停止易燃气供应时,一定要随即关闭一切器具上的开关、分阀或总阀,特别是煤气。以防恢复供气时,室内充满易燃气,发生爆燃危险。
(九)在易燃气器具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四、用电设备安全操作
(一)使用动力电源时,应先检查电源开关、电机和设备各部分是否良好,供电电压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是否相同,绝缘导线是否有破损,是否有裸露的电线头等。如有故障,应先排除后方可接通电源。
(二)启动或关闭用电设备电源时,必须将电源开关迅速推至闭合或断开位置,防止因刀口接触不良而产生电弧火花。
(三)用电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种电气仪表工作状态,待电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可开始操作。操作过程中不要用手触及电机、变压器、控制板等可能带电的设备部分。
(四)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作业规程操作,若电器设备出现过热现象或有焦糊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对接头出现氧化或产生焦痕的电线应及时更换。
(五)实验过程中出现跳闸必须查明原因,严禁强行送电。出现保险丝熔断,应先关掉设备电源,排除故障后按原负荷选用适宜的保险丝进行更换,不得随意加大或用其它金属导线代替。
(六)要警惕实验室内发生电火花或静电,尤其在使用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可燃性气体时,更需注意。
(七)注意保持电线和用电设备的干燥,防止线路和设备受潮漏电。对应该连接接地线的设备,要妥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严禁借用避雷器线等作接地线,以防止触电事故。
(八)使用高压动力电源时,应遵守安全规定,穿戴好绝缘胶鞋、手套,或使用安全杆操作。
(九)遇到停电情况时,要切断电源开关,尤其要注意切断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以防止在无人或下班后来电时造成事故。
(十)没有掌握电器安全操作的人员不得擅自更动电器设施,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
(十一)实验时先接好线路,再插上电源,实验结束后则必须先切断电源,再拆卸线路。
五、消防灭火安全操作
(一)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遵守各种防火规定。掌握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常识及消防知识。了解实验室内水、电、气的阀门、闸刀和灭火器材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
(二)在实验室内、过道等处,须常备适宜的灭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类灭火器材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
(三)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四氯化碳等灭火器灭火,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不许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燃烧的电线、电器。
(四)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毯子之类物品蒙盖在着火者身上灭火,必要时也可用水扑灭。要保持冷静,切忌慌张盲目跑动,避免使气流流向燃烧的衣服,导致火势扩大。
(五)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抹布等覆盖明火;易燃液体(多为有机物)着火时,不可用水灭火。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立即用消防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精密仪器起火,应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六)实验室起火时,应尽快将实验过程的各个系统隔开,以避免造成更大的险情。
六、易燃气体安全操作
(一)经常检查连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存在泄漏。实验室内应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二)在使用易燃气体或在有易燃气管道、器具的实验室,应经常开窗保持通风。在易燃气存放处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三)当发现实验室里有可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撤离人员并迅速打开门窗或抽风机,检查泄漏处并及时修理。在未完全排除前,不准点火,也不得接通电源。
(四)进行易燃气体泄漏检查时,应先开窗、通风,待室内置换新鲜空气后进行。可用肥皂水或洗涤剂涂于接头连接处或可疑处,也可用气敏测漏仪等设备进行检查。严禁用火试漏。
(五)如果由于易燃气管道或开关装配不严,引起着火时,应立即关闭通向漏气处的开关或阀门,切断气源,然后用湿抹布或石棉纸覆盖火焰处,使火焰窒息。
(六)下班或人员离开使用易燃气的实验室前,应注意检查使用过的易燃气器具是否完全关闭或熄灭,以防内燃。室内无人时,禁止使用易燃气及相关设施。
七、高压气瓶安全操作
(一)高压气瓶的搬运、存放和充装应注意事项
1.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尽量减少碰撞。
2.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最好用特制的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但绝不允许手执开关阀移动。
3.充装有气体的气瓶装车运输时,应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丢、下滑或其它易引起撞击的方法。
4.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也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5.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气瓶瓶体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装气体,应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在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二)一般高压气瓶使用原则
1.高压气瓶必须分类分处保管,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一般实验室内存放气瓶量不得超过两瓶。
2.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螺扣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3.使用高压气瓶时,操作人员不能正对气瓶出口处站立。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注意压力表读数。
4.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5.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十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措施)。
(三)几种特殊气体的性质和安全
1.乙炔:乙炔是极易燃烧、容易爆炸的气体。乙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容易发生爆炸。
2.存放乙炔气瓶的地方,要求通风良好。使用时应装上回闪阻止器,还要注意防止气体回缩。
3.氢气:氢气密度小,易泄漏,扩散速度很快。氢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容易引起自燃自爆。
4.氢气应单独存放,最好放置在室外专用的小屋内,以确保安全,严禁烟火。应旋紧气瓶开关阀。
5.氧气:氧气是强烈的助燃烧气体,高温下,纯氧十分活泼。氧气容易与油类发生急剧的化学反应,并引起发热自燃,进而产生强烈爆炸。
6.氧气瓶一定要防止与油类接触,并绝对避免让其它可燃性气体混入氧气瓶。禁止用盛其它可燃性气体的气瓶来充灌氧气。
八、电器设备安全
(一)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先检查电源开关、电机和设备各部分是否良好。如有故障,应先排除后,方可接通电源。
(二)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必须将开关合紧或拉断,防止似接非接状况。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糊焦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三)实训实验人员离开房间或电源突然中断时,要切断电源开关,尤其是要注意切断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四)电源或电器设备的保险丝烧断时,应先查明烧断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按原负荷选用适宜的保险丝进行更换,不得随意加大或用其它金属线代用。
(五)需用电炉加热时,一定要使用密封电炉,禁用明火电炉。并要妥善接地,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六)注意保持电线和电器设备的干燥,防止线路和设备受潮漏电。
(七)实验室内不应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准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
(八)要警惕实验室内发生电火花或静电,尤其在使用可能构成爆炸混合物的可然性气体时,更需注意。如遇电线打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
(九)非电器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施,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
(十)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遵守安全规定,穿戴好绝缘胶鞋、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
(十一)实验时先接好线路,再插上电源,实验结束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十二)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九、机械设备安全
(一)机械设备外露转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必要时应挂"危险"警示标志。
(二)启动前应检查一切保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应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能接通。
(三)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查校验压力计,并经常检查压力容器接头处及送气管道。
(四)必须熟悉运转设备的操作后,方能启动。
(五)运转中出现异常现象或声音,须及时停机检查,一切正常后方能重新开机。
(六)定期检修、拧紧连接螺钉等;检修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平时应经常检查运转部件,检查所用润滑油是否符合标准。
十、传动设备安全
(一)使用普通机床、数控机床等大型机电设备时,要穿好工作服、安全鞋,并戴上工作帽或防护镜,不允许戴手套操作有转动部件外露的设备。
(二)传动设备外露转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必要时应挂“危险”等警告牌。
(三)启动前应检查一切保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应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能开车。
(四)必须熟悉运转设备的操作后,方能开车。运转中出现异常现象或声音,须及时停车检查,一切正常后方能重新开车。
(五)定期检修、拧紧连接螺钉等。检修必须停车,切断电源。平时应经常检查运转部件,检查所用润滑油等是否符合标准。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
(一)特种设备购进后入库前,必须进行开箱检查特种设备的外部情况和出厂资料。设备管理、采购部门人员及设备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参加验收,验收时有关人员应逐项认真检查验收,并对验收质量负责。
(二)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三)特种设备验收完毕,应将特种设备附有的相关文件收集完整,归档保存。
(四)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五)办理使用登记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将登记机关退还的文件和颁发的使用登记证明文件归档,妥善保存。
(六)安全管理人员将使用登记证或安全合格证明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八)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九)特种设备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十)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十一)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或者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经重新检测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十三)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四)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技术档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逾期未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工作。
(十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参加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外,还应加强内部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十八)教学设备处每学期安排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检测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等。
(十九)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主要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二十一)2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并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二十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十二、一般急救操作
(一)烧伤急救
1.普通轻度烧伤,可擦用清凉乳剂于创伤处,并包扎好;略重的烧伤可视烧伤情况立即送医院处理;遇有休克的伤员应立即通知医院前来抢救、处理。
2.化学烧伤时,应迅速解脱衣服,首先清除残存在皮肤上的化学药品,用水多次冲洗,同时视烧伤情况立即送医院救治或通知医院前来救治。
3.眼睛受到任何伤害时,应立即请眼科医生诊断。但化学灼伤时,应分秒必争,在医生到来前即抓紧时间,立即用蒸馏水冲洗眼睛,冲洗时须用细水流,而且不能直射眼球。
(二)创伤的急救
1.小的创伤可用消毒镊子或消毒纱布把伤口清洗干净,并用3.5%的碘酒涂在伤口周围,包扎起来。若出血较多时,可用压迫法止血,同时处理好伤口,扑上止血消炎粉等药,较紧的包扎起来即可。
2.较大的创伤或者动、静脉出血,甚至骨折时,应立即用急救绷带在伤口出血部上方扎紧止血,用消毒纱布盖住伤口,立即送医院救治。但止血时间长时,应注意每隔1-2小时适当放松一次,以免肢体缺血坏死。
(三)触电的急救
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若来不及或无法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
(四)中毒的急救
对中毒者的急救主要在于把患者送往医院或医生到达之前,尽快将患者从中毒物质区域中移出,并尽量弄清致毒物质,以便协助医生排除中毒者体内毒物。如遇中毒者呼吸停止,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脏按摩,直至医生到达或送到医院为止。
十三、防火安全
(一)预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
(二)在实验室内和楼道等处,必须常备灭火器、极适宜的灭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
(三)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灭火器熄灭,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不要用水扑灭燃烧的电线电器。
(四)实验室人员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毯子之类物品蒙盖在着火者身上灭火,必要时也可用水扑灭。但不宜慌张跑动,避免使气流流向燃烧的衣服,再使火焰增大。
(五)加热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煤气阀。易燃液体(有机物)着火时,切不可用水去浇。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立即用消防砂、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也可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注意实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
(六)化学实验室起火,扑救时应注意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针对存在危险品情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