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全院团学组织学生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
各系团总支、各级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了进一步发挥团学组织在校园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自治区学联关于从严治会的相关要求,全面提高我院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加强团学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学院团委决定组织2021年全院团学组织学生骨干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12月 二、培训目的 1、教育广大团学组织成员提高个人的思想觉悟,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加强团学组织间学习工作经验的交流,提高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协调能力和专业素养; 3、提升团学组织的团队合作能力,建设更团结互助的学生骨干队伍; 4、培养团学组织的效率意识和创新意识,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的团学组织骨干队伍。 三、培训对象 1、全院各级学生团干部; 2、全院各级学生会全体成员 3、全院各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包括团属新媒体工作站、志愿者协会等。 四、培训内容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由学院团委统一安排,培训参加人员包括院系两级学生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各班团支部书记、学生社团骨干人员。 (二)分散培训 分散培训,由学院团委学工部、组宣部、各系团总支等作为培训单位自行安排培训内容。 (三)调研座谈 培训期间,学院团委组织人员深入各系进行座谈调研,听取系学生会改革情况汇报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五、培训考核 集中培训将以依据现场签到及表现进行考核;分散培训考核由各培训单位自主进行;集中培训、分散培训考核均合格方能获得院级评优资格。 六、相关要求 1、在集中培训前,各系应将参加集中培训的学生名单(附件2、附件3)于11月18日前交至院团委办公室。 2、培训期间学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旷课,到场人员中途不能退场。各培训单位做好考勤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培训单位请假。 3、在分散培训部分,各培训单位至少安排3次培训活动,并将活动安排(附件3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交至学院团委于金玉老师处。 4、在全部培训活动结束后,各培训单位应对本单位团学干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含院级优秀学员推荐名单、系级优秀学员推荐名单)及培训活动总结于2021年12月30日前交至学院团委。 5、院级优秀学员名额分配比例为各单位学员人数的5%,参加集中培训且成绩优异的学员方能参与院级优秀学员评选。院级优秀学员需上交个人总结1份,内容包含参加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的照片或截图、思想感悟等。学院团委将上交材料情况进行审核,并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院级优秀学员给予表彰。系级优秀学员由各系团总支自行表彰。 6、未尽事宜请与负责人:于金玉老师18247668866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