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交职院团发〔2024〕19号
关于筹备召开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级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赤峰市学生联合会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会工作实际,学院团委拟在2024年9月召开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筹备
成立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在筹委会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大会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筹备委员会主任:张亚楠
筹备委员会副主任:陈奕霏、翟俊博
文秘组(负责保障大会所有饮用水,桌牌,文件资料,中性笔,会议背景图等材料)
组长:赵炳麟、陈宏怡
组员:樊亮亮、马驰、张宇琦
现场秩序组(维护现场秩序等后勤工作)
组长:李嘉鹏、王鑫
组员:韩睿赫、王超军、娄智浩、娄智宇、李星汉
设备保障组(负责大会所有设备调试)
组长:李籍洲
组员:刘哲颖、乔羽萌
宣传组 (大会摄影保障)
组长:张力
组员:刘纲鹏
提案组(统计汇总所有代表提案,制作名单)
组员:吴磊、李昊
选举组(负责制作、发放、回收、汇总、留存选票)
组长:左雨彤
组员:孙伟淏、赵泽陆
二、召开
(一)大会的召开时间
2024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上一年工作报告;
2、修订和通过《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2024年修订版)》;
3、选举产生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4、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三)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学生代表名额为180名,教师列席代表6名。正式代表名额的分配,由筹委会根据选举单位的数量、各选举单位学生的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代表具体产生条件及办法见附件1。
请选举单位按规定产生代表并将附件2《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登记表》电子版于9月23日前交至筹委会文秘组:陈宏怡3279713985@qq.com。
(四)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及选举办法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拟由12人组成,拟产生委员候选人15人。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由筹委会按照各系人数和工作需要分配名额,院学生会、各系学生会根据名额分配酝酿推荐候选人提名人选。筹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学院团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研究考察,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后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交至筹委会文秘组:陈宏怡3279713985@qq.com。
同时请各系学会在9月23日前推荐1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至筹委会选举组:左雨彤18347021485。
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的提名及选举办法
参照《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选拔办法》(附件8),请有意愿参加竞选的学生填写附件5《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院学生会干部竞选申请表》,电子版于9月20日前交至筹委会文秘组:陈宏怡3279713985@qq.com。
(六)大会提案的征集
提案是广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也是学生组织反映广大同学呼声,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本次大会将广泛了解和征集同学们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学生学习生活条件的改善愿望、学生组织改革与完善以及和谐校园创建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工作由筹委会提案组负责,提案征集办法见附件6,提案表见附件7,提交提案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交至提案组:李昊1731759137@qq.com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我院学生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附件1:《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及产生办法》
附件2: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登记表
附件3:《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附件4: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5: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干部竞选申请表
附件6:《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办法》
附件7: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
附件8:《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选拔办法》
负责人:团委王璐老师 15047608090
共青团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24.9.19
主题词: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
主 送:院党委
抄 送:赤峰市团委
发:各系团总支 各级学生会 学生社团
附件1: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及产生办法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
为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学生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赤峰市学生联合会章程》相关规定,现制定共青团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及产生办法。
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从我院的实际情况出发,经学院团委同意,确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团8个,代表名额为正式代表180人(学生代表),列席代表6名(各系团组织负责教师),约占我院学生总数的1.5%。
根据我院各选举单位学生总数及在校情况,确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道路桥梁工程系代表团27人,汽车工程系代表团27人,管理工程系代表团20人,机械工程系代表团26人,建筑工程系代表团18人,交通运输工程系代表团44人,学生社团代表团6人,院团委学生会代表团12人。
请各单位合理分配代表名额,其中非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应不低于60%,同时注意女生、少数民族学生代表比例。
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学代会的代表应是我院在籍学生,应具有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有参政议事能力,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3、道德品质优良,为人公道正派,同广大学生青年保持密切联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并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受到学生青年的信任;
(二)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应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经充分酝酿讨论后,按多于分配名额的25%的比例,提出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经所属团组织审批后向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呈报代表候选人名单。
筹委会选举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代表的选举及产生
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会议,通过差额或等额的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产生后,应及时呈报至大会筹委会。
代表团团长的产生
正式代表产生后应举行代表团团内选举,产生团长一名。
附件2: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登记表
代表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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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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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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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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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代表 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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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代表 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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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学生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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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团组织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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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第一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会,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二条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积极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第三条 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担任各系学生会成员和院团委学生会成员以上职务半年以上。
第四条 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积极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第五条 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关心同学的成长成才。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富有开创精神、实干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
附件4: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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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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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处 (1寸)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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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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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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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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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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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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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 奖励或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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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团总支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系党总支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团 委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学生会干部竞选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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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照片处 (1寸)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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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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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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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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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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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 职务 |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信息技术部负责人 ¨综合办公部负责人 ¨学习生活部负责人 ¨组织宣传部负责人 ¨社团服务部负责人 ¨文艺体育部负责人 |
曾获何种奖励或荣誉 |
(可附页) |
系团总支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系党总支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团 委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办法
提案工作是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体现广大学生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事务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本次大会提案征集工作,制定办法如下:
一、成立提案工作机构
为充分发挥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沟通功能,确保提案的全面、规范和建设性,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特设立提案组,具体负责提案工作具体事务。
提案组的职能包括:
1. 负责制定本次大会提案工作具体办法;
2.组织提案的征集;
3.负责提案的分类、整理;
4.撰写提案报告并向大会汇报。
二、提案范围
学生代表大会的提案,是指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的议事方式。提案的范围主要包括:
1.有关学校办学方向、改革、发展、稳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校风校纪、教风、学风、校园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
3.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提案。
4.有关广大学生关心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提案。
5.有关广大学生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提案。
三、提案的立案
由大会正式代表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提案,经提案组审查通过后立案。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立案:
1.提案事实清楚,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内容必须是建设性的,一般应包括提出问题的依据,产生问题的原因,改进的具体建议和方法。
2.提案表应采用大会筹备委员会提供的表格式样,样表可以见附件七,以电子及纸质版交与提案组,应用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清楚。
3.提交提案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逾期不作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提案。
4.代表在填写提案前,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去伪存真的分析筛选,保证提案的群众性、真实性,提高提案的质量。
凡属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没有普遍性和代表性问题。
3.属于学术问题。
4.不属于学校权限内的问题。
四、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做好提案工作是开好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重要环节,学生代表大会应高度重视代表提案,做好分类整理工作。
1.提案组对代表的提案经审查同意立案后,按提案的范围、内容分类整理登记,并在大会闭幕后不记名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2.经审查不能立案的提案,按意见和建议,由提案组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在大会闭幕后将处理情况答复提案代表。
3.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将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提案的后期处理落实工作。
附件7: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
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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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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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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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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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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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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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所 提 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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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选拔办法
(2024.09征求意见稿)
为指导和规范我院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选拔,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内蒙古交通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等,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三级学生会组织的学生干部选拔,不包括院学生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构、常设机构的成员选拔。
学生会组织接受所在党组织的领导和所在团组织的指导。院团委副书记直接分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院团委学工部部长担任院学生会组织秘书长,各系团总支书记指导系学生会组织工作,各班班主任指导班级学生会组织工作。
学生会三级组织的学生干部选拔每年举行1次,院、系学生会学生干部竞选在召开院、系学生代表大会时进行。
选拔流程
公开报名
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选拔应面向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同学进行宣传,符合要求的学生均可报名,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报名条件应包括:院、系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各级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应为信念坚定、品行端正、成绩优良、乐于奉献、作风务实的学生;其他要求,各级学生会组织指导单位或指导教师根据情况自行增补。
审核确定
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院团委联合学生管理相关部门审查后,报院党委确定;其他学生干部,由本级学生会组织的秘书长或指导教师负责邀请所在团组织相关人员、上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或学管人员等共同组成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具体确定办法由指导本级学生会的团组织负责制定。确定的候选人数量是应至少超过应选数量的20%。
教育考察
在公布候选人名单的同时,指导单位或指导教师应对所有候选人进行廉洁自律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并签订《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拒绝官僚腐败 杜绝以权谋私”摆立场、端态度承诺书》。候选人在参加正式竞选前应有一定的考察时间,主要考察学生的个人品德和工作作风。
公开竞选
各级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选拔应组织公开选举,院、系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竞选在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上进行,班级学生会干部竞选应召开班级全体成员大会。竞选应公开、公平、公证,设置监票人2人及以上、计票人2人及以上。竞选结果依据现场投票决定。
产生任命
根据规定,院系主席团在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上产生,院、系学生会各执行部门负责人应在学生会秘书长指导下由主席团对其进行批准任命。院、系学生干部最终名单应报送至指导单位和所在党组织。班级学生干部名单报送至所在团组织及上级学生会组织。
公示试用
选举结果在所辖学生群体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长短由学生会组织的指导单位或指导教师决定,一般不少于1个月。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学生干部调整,院级由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委员会召开全委会表决决定。若出现学生干部违规、违纪等不良现象时则依据《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处理后另行调整。
我院学生会各级组织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的具体操作细则。
本规定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经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发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