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职员工、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拥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师生逐年增多,校园及周边因超速、超载、违规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多有发生。为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学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日常安全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对学院教学区、生活区以及两个区域通行道路进行了人车分离优化,优化后人行区域实现无机动车通行,更好的保障学生在校期间通行安全。在此,特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化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
二、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车辆进入校园时,服从学校统一管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行人、车辆进出校门自觉排队并按要求服从安全管理,主动配合门卫安保人员身份认证、问询和检查。
三、校内行驶严格遵守校园交通标志标线,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逆行,在上下课高峰期,教师车辆上下班时,行进东西环路需错峰出行,上班时提前20分钟通行,教职工车辆下课20分钟后,将车驶离校园。
四、校园内驾驶车辆时不听音乐或接听电话。
五、行人行走时走人行道,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在各个路口集中注意力观察路况,行走过程中不打电话、不玩手机,建议学生从人车分离封闭区域内上下课,人行非必要不走外环路(建议教学区至公寓区走图书馆前封闭道路)。
六、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到校上课。
七、出行时,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不搭载轻便摩托车或改装电动车;坐车时不向窗外乱扔东西。
八、骑车靠右,不逆行、不双手离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骑车时不载人、不戴耳塞听音乐。
九、爱护交通标志、标线,不随意移动、遮挡甚至破坏交通标志、标线。
十、积极协助学院做好交通监督管理工作,发现不文明交通行为,应主动劝阻,对不听劝告者应尽快向保卫处反映;遇交通事故主动报警。
尊敬的教职员工、亲爱的同学们,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师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了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珍视安全,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共同营造一个道路畅通、交通和谐、出行文明的平安校园。
安保处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