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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
2016-03-31 11:20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等书刊保护工作。

2、图书馆馆内一律严禁吸烟,严禁堆放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图书馆附近焚烧任何物品。

4、各书库、借书处、阅览室、采编部,需配备灭火器,保证能够随时使用。

5、对自来水、暖气管道、输电线路、电器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损坏要及时采取措施,联系有关部门进行维修。

6、图书馆各岗位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前需对自己所辖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需立即向图书馆馆长及学院保卫处报告,如因未尽到责任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7、成立安全保卫小组,负责馆内监督检查工作。

8、以上各条款中,如因执行不善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及领导责任,拒不执行者要追究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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