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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离校公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5-24 浏览量:

 

一、实习班级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不允许生产实习生继续留校住宿。如有特殊,需班主任持相关说明材料,到学生科说明情况,协商解决。

 

二、学生寒暑假,在系部通知封楼日起,学生公寓内不允许住宿。

 

三、生产实习、寒暑假,离校前务必将个人贵重物品随身带走,不允许留置在宿舍内。如果出现个人物品丢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生产实习、寒暑假离校前一周,完成学生宿舍内物品维修。

 

   五、生产实习、寒暑假离校前,要求学生整理宿舍内务,将行李等物品打包后整齐摆放。

 

六、顶岗实习生在离校前,班主任需到物业公司完成宿舍交接工作,对宿舍物品情况进行签字确认,缴纳维修费用。通知学生将个人物品带走,宿舍内打扫干净。

 

七、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寒暑假离校前,学生科将组织班主任到公寓进行验收,对没有按照要求整理的宿舍进行现场整改。验收结束后由学生科统一贴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