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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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5-02-24浏览量:

1.负责校园安全维稳工作、分析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类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2.负责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安全。

3.负责校园秩序的管理、维护,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进行摆摊售卖。

4.负责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性治安案(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重大治安、刑事案(事)件。

5.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和维护。

6.负责全院师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7.负责校园24小时值班、值守及巡逻、巡查工作。

8.负责校门和相关楼宇门口的管理。

9.负责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审批。

10.负责各类突发案(事)件的应急处置、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及现场的保护、看守和取证工作。

11.负责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定期排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并将问题、隐患及时上报。

12.负责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落实校园人防、技防和物防等安防建设。

13.负责校园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14.抵制传销及预防诈骗、防范不良贷款。

15.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密切联系,确保校园安全。

1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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